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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念安本以为离婚案无非是财产拉扯,没想到开场不到十分钟,对方律师就甩出了第一招。
申请传唤证人,指证尹芳华婚内与他人关系暧昧。证人是周家的前任秘书。
张敏站起身,系上律师袍顶端的那颗扣子。
“证人,你称曾目睹我的当事人与一位nVX在餐厅单独用餐。请问那天是几月几号?”
证人说:“呃……三月,三月十二号。”
张敏说:“三月十二号晚七点到九点,我的当事人正在香港大会堂参加慈善演出。这是当晚的节目单、后台签到表,以及次日《华侨日报》的报道,附有我的当事人的舞台照片。”
她依次呈上三份文件,转过身看向证人,“请问你确定看到的是我的当事人,还是仅仅一位身形相似的nVX?”
证人开始擦汗。
苏念安的笔飞快地记录着。
后面的质询,张敏的语速快得惊人。对方连传三位证人,她个个击破,音量始终平稳,每一个问题JiNg准切进证词最薄弱的地方。
偶尔等对方回答的间隙,她会用食指轻轻敲一下桌面,看起来在计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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